打造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——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(二)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推进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示范活动,最高人民法院以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”为主题,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、认真推荐基础上,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,选取40个符合实际、各具特色、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,作为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发布,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、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、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、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,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,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,促进诉源治理、社会治理、国家治理。
  本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,严格贯彻《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,做实指导纠纷调处法定职能树立了标杆和典范。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,在“引进来”多元解纷的基础上,更加注重做实“走出去”,发挥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示范作用,通过巡回审判、公开审理、以案释法做实普法宣传,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、法治氛围;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推动做实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,积极做实司法调解,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,各类调解优势互补、有机衔接、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;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,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,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、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,避免程序空转;推动全国人民法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


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9

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

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  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

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立足区域特色,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城乡结合法庭功能定位,创新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,通过建立机制、创新方式、优化模式,逐步实现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规范化、常态化、实效化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,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被《人民法院报》、央视等媒体宣传报道。

  一、建立工作机制,推进指导调解工作规范化

  一是制定《月浦法庭关于加强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的工作意见》,明确联席会议、指导培训、委托调解等各项机制的具体要求,细化工作职责,落实负责人员,完善流程管理,发挥指导性文件引领保障作用。

  二是深化“庭所共建”机制,与辖区三家司法所签订《庭所共建协议》,制定《庭所联席会议规范》,建立双向预警通报机制,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,会商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研判矛盾纠纷成因及难点,编制“辖区案件分布热力图”及《月浦法庭辖区社会矛盾纠纷成讼情况分析报告》,向辖区乡镇党委通报并提出可行性防控措施,形成矛盾纠纷提前预警、共同分析、协调共处的良性循环机制。2023年,召开联席会议12次,指导化解一批沪渝蓉高铁拆迁引发的潜在群体性纠纷。

  二、创新工作方式,推进指导调解工作常态化

  一是创建“业务指导团”制度。按照“法官+法官助理(书记员)”模式组建6个团队,将辖区内村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包干到各团队,团队指导员到各自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,重点指导人民调解员熟练掌握各类纠纷调解范围、调解方式和期限、调解中应当询问的内容、虚假诉讼判断、调解协议应当载明的内容、司法确认流程以及适用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等。同时,建立微信工作群、在部分村居设立枫桥e线上线下指导调解。

  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员“沉浸式”培训方式。制定人民调解员“理论+实战”培训计划,确定资深法官作为培训负责人。编制《法官说法》手册,五年来制作18期发放4000余册。编制《类型化案件调解指引》,包括买卖合同纠纷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民间借贷纠纷、继承纠纷、离婚纠纷等五类辖区常见易发纠纷的调解指引手册,以及婚姻那些事”“继承那些事”“宅基地拆迁那些事等二十个学习课件,通过以审代课、以案释法、参与调解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沉浸式培训方式,促进人民调解员在专业理论中提升调解素养,在调解实践中深化调解技巧,助推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。2023年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5期共1200人次。

  三是创设通过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做实调解业务指导新方式。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,指导辖区19个村居制定村规民约,凝聚群众共同道德、情感和价值观,把移风易俗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,破除婚丧嫁娶铺张浪费、高额彩礼等陋俗,开展人民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化解纠纷培训11场,指导人民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化解纠纷20余起,避免矛盾成讼,树立良好乡风。

  三、优化工作模式,推进指导调解工作实效化

  一是建立“网格化”调解模式。将辖区56个村划分为56个基础网格,利用各村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,采取滚动式”“拉网式”“过滤式排查方式,及时发现矛盾苗头隐患,做好预警研判化解,发挥好网格第一道防线作用,实现网格化调解全覆盖。简易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就地调处,复杂矛盾及时联系法庭联合调处,形成非诉挺前、诉讼断后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。2023年,通过网格化调解模式开展矛盾纠纷联合排查40次,提前介入并化解重大敏感纠纷75件次,56个村中14个村实现无讼

二是建立委派调解模式。在当事人同意原则下,对涉婚姻家事、交通事故、特殊群体民生领域纠纷优先委派人民调解,充分发挥“人民调解+司法确认”时间短、成本低、可执行等优势,开启短平快诉前解纷模式。如202310月,对摸排发现的某服务机构退费纠纷启动诉前联合调处,由法官协助指导,人民调解员促成签署人民调解协议,再申请法庭司法确认,整个流程用时不到两天,46起纠纷圆满了结,力求矛盾纠纷减增量”“控变量”“保质量,切实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。

 

文章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官网